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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的終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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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證券投資基金法》第六十七條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基金合同終止:(1)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的;(2)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(huì)決定終止的;(3)基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人職責(zé)終止,在六個(gè)月內(nèi)沒(méi)有新基金管理人、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;(4)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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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的終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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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證券投資基金法》第六十七條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基金合同終止:(1)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的;(2)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(huì)決定終止的;(3)基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人職責(zé)終止,在六個(gè)月內(nèi)沒(méi)有新基金管理人、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;(4)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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